关于东北大学2014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评比表彰的通知

时间:2015-03-19浏览: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精神,引导学生将个人发展与中国梦相融合,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氛围,激励学生敢于探索、善于创新、勇于创业,提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特制定本评比表彰办法。

一、荣誉称号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评比和表彰设立的荣誉称号有:

1、第七届学生科学奖

22014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32014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干部

42014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

52014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团队

62014年度学生科普立项精品活动

72014年创业年度人物

8、其他奖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学生、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学生、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二、评选组织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评比和表彰工作是在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创新中心根据评选方案组织评选表彰。

三、评选和表彰方案

1、第七届学生科学奖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成绩;

3)参加过“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成绩优秀的项目核心成员;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技领域独立公开发表论文并被SCIEI检索或以唯一发明人申请专利的学生;

5)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注:其中(2)、(3)、(4)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22014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在职教职工;

2)热爱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能够围绕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工作;

3)本年度以负责人身份承办校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本年度较好的组织了本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宣传、项目申报、中期审查、结题考核等环节,通过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的项目中,至少有一个优秀项目;

5)积极开展学院科普活动,在科普立项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6)本年度获得过省级以上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优秀组织或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

注:其中(3)、(4)、(5)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32014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校园科技活动学生负责人;

2)热爱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能够围绕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组织学生活动;

3)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承办两项及以上校级科普活动或组织三项及以上院级科普立项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或在本院开展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4)本年度获得过省级以上关于学生科技活动的优秀组织或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

42014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

评选条件:

1)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评选范围: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学生社团、班级或团支部;

2)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本年度成功申请并组织4项及以上“科普立项活动”或组织过一次及以上院级或校级科普了立项系列活动;

4)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生科技类活动并获奖的组织奖的优先考虑。

52014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团队

评选条件:

1)团队组织结构完善,人员安排合理、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的团队文化;

3)本年度团队至少参加一项国家级竞赛并获奖;

4)本年度团队至少申报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被确定为国家级项目;

62014年度学生科普立项精品活动

评选条件:

12014年完成的校园科普立项活动;

2)活动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注重兴趣与专业相结合,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3)活动过程中学生参与性强、积极性高、组织规范、安排妥当、覆盖面大、实践性强、效果显著;

4)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展览展示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活动成效;

5)活动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有固定的学生组织保障其活动效果和连续性。

72014年创业年度人物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研究生;

2)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专业成绩排名原则上不低于专业排名的80%

3)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创业类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奖励;

4)成功创办公司企业,且公司企业法人运营状态良好;

5)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营团队,且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6)敢于拼搏、勇于创新,具有社会责任感,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服务社会,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注:其中(4)、(5)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8、其他奖项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生、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生的评选由学生创新中心根据《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相应规定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按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参评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创新网下载(http://202.118.31.220/)。

3、申报材料请于1031日(周五)17:00前报学生创新中心(图书馆311-005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人电话:83690157

五、本评比表彰办法由学生创新中心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学生创新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