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八批(201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5-05-06浏览:3

各单位:

根据 《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约定,第八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2014年第八批大学生创新项目(含资助、自筹项目)。

二、组织形式:结题验收分为资格审查、投票评选书面检查现场验收答辩评审五个环节。资格审查由学生创新中心负责;投票评选由全校师生投票;书面检查、现场验收和答辩评审由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2015417-425日)

根据《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要求,项目结题要求应有论文投稿。现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通过条件为:项目组至少有一篇已投稿(或已录用、或已发表)且作者均为项目组成员的论文。请满足此条件的各项目组于425日(周六)09:00-12:0014:00-16:00将资格审查材料交至学生创新中心项目部(科学馆212房间)。

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资格审查承诺书(查看附件2。承诺书按实填写,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盖章)和论文(正式投稿格式,纸质版和word/pdf电子版,论文中须含全部作者姓名)。材料一式一份,承诺书在前,论文在后进行装订。

2、项目组总结,准备结题材料阶段(2015417-57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申请书》(含《项目原创性声明》),准备《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各项成果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支撑材料与结题申请书(含项目原创性说明)一同装订提交,一式五份。

57日(周四)17:00之前由各项目组直接将结题验收展板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chuangxin90117@163.com中,展板材料要求请查看附件3

512日(周二)17:00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材料(清单查看附件1)一并上交到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或各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软件学院上交到院团委)。

3、学院验收阶段(2015512-19日)

各学院进行结题验收,在《结题申请书》上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51917:00之前将《结题申请书》和《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PPT内容主要陈述项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创新点,取得的成果等,要求简单明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交至学生创新中心项目部。

4、现场评选、验收阶段(2015521-22日)

学校组织第八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并于522日上午进行现场验收(相关要求请查看附件4现场验收情况说明),并面向全校学生进行现场评选,评选出我最喜欢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表彰奖励。

5、答辩验收阶段(2015523-24日)

学校组织专家以答辩会形式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作品成果提交形式

1、提交《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含项目原创性声明)》一式五份(见附件4)及电子版,由学院统一上交。

2、每个项目组至少上交一份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电子版(只接受word格式,具体格式要求参加附件7),填写项目统计表(附件6,填写过程严禁调整格式)同答辩PPT一同上交至学院。

3、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于424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创新中心项目部提出。

五、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展览、项目答辩等情况综合评审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的项目。同时根据现场投票情况,评选出我最喜欢的大学生创新项目

六、几点说明

1、项目组提交的材料一定要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

2、鼓励学生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进行专利的申请、市场推介转化,这在项目结题验收环节中会起到积极作用。

3、关于学生在保研、毕业设计等情况,根据《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编辑《东北大学本科生学术论文集》(2015年卷)

5、请各项目组按时提交结题验收相关材料,如未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结题验收资格,后果自负。

6、如有其它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创新中心项目部联系。联系人王世远老师,联系电话83690117

 

 

 

附件1:第八批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安排表

附件2:资格审查承诺书

附件3:展板提交要求

附件4: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含原创性声明)

附件5:学院汇总表

附件6:项目统计信息表

附件7:电子版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8:第八批创新项目(含建龙重工)立项项目名单(资助)

附件9:第八批创新项目(含建龙重工)立项项目名单(自筹)

 

                                            

 

东北大学学生创新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