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基础》课程骨干师资首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6-04-25浏览:1

各学院:

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要求高等学校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业基础》课程,具体开课时间为2017年3月。为保证课程教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前期面向各学院招募教师的基础上,创新创业学院将采取分阶段的方式对师资进行培训,各阶段将综合采取“教师自我学习+集中授课学习+企业参观学习+团队研讨学习”等多种方式,具体培训方案将在5月11日的开班仪式进行详细解读。

现对报名教师进行首次集中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11日-515

二、培训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创业基础》的教师(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形式

首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校外专家讲解和演示授课内容,最大限度地使教师具备讲授《创业基础》所需的基本知识、方法、理论与技能。培训和课程讲述将为教师带来如下收益:

1.获得创业教师资质证书

2.掌握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3.获得丰富创业知识,轻松讲授创业教育课程

4.显著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5.拓宽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空间

四、培训说明与要求

1.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协调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并安排培训相关事宜;

2.各学院教学办负责将培训通知、培训资料转达到报名师资本人,并要求报名师资按时、全勤参加培训;请教学办负责人于427下午工作时间到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南湖校区在科学馆308,浑南校区在食堂三楼310)领取培训通知及资料;

3.参训教师需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学管理。建议教师提前学习下发的教材资料,要求教师全程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请假者,须提交请假申请,提前一天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学习合格的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本次培训为市场价值2980元/人的创业师资培训,培训费用和教材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但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培训证书的教师需承担2980元培训费。

4.课程指定教材与参考书目:

指定教材:

《创业基础(第2版)》(李家华主编,张玉利和雷家骕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

参考书目:

[1]. 张玉利,薛红志,陈寒松. 创业管理(第3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7月

[2] 任荣伟,梁西章,余雷. 创新创业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

[3] (英)威克姆著,任荣伟,张武保译. 战略创业学:理论、案例与中国实践,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

5.集中培训后学校还会组织开展企业参观学习、团队研讨学习、成果检验与教学竞赛等有助于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和促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学习研讨内容;

6.培训报到时间:2016511830,地点:科学馆302

7.参加培训的教师请加入QQ群:东大创业导师家园183701345,并将群名片更改为“学院-姓名”;

8.本次培训管理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地址:科学馆308

电话:83690169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贾建锋

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部长 黄晓颖


附件1: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师资培训名单

附件2: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3: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校外人员讲座申请表

附件4:东北大学《创业基础》创业基础课程授课方案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