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于2018年12月21-23日组织了第十三批(2019)“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经过自主申报、学院初评、校级立项答辩评审和书面评审等环节,东北大学第十三批(2018)“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拟通过立项项目474项,其中资助项目261项,自筹项目213项。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布之日始至12月31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异议材料请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3690117,办公室地点:科学馆207房间。
其中,未获批资助立项的项目建议以自筹形式实施项目,如确定以自筹形式开展,请各项目组于1月2日16:00之前提交由指导教师签字盖章的书面申请(模板详见附件3)到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办公室(科学馆207房间)。同时,自筹经费项目指导教师和学生请认真查看附件4有关自筹经费项目要求。
创新创业学院将于放假前开展创新项目实施说明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便于发布通知及各项目交流,特建立第十三批创新项目QQ群,群号码为653107293,要求每个项目的核心成员和主要负责本项目经费的项目成员入群。加入群身份验证方式为“项目编码+姓名”,否则不予通过。入群后,请立即更改群备名称:项目编码+姓名;方便查找未入群团队。随后有关项目各项通知均通过QQ群发布。如果未加入群,后果自负。(另有创新项目指导教师交流群,群号:67082237;各项目组负责人可通知指导教师自愿加入,方便交流!)
附件1:东北大学第十三批(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拟立项项目名单(资助)
附件2:东北大学第十三批(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拟立项项目名单(自筹)
附件3:转自筹申请模板
附件4: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