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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1
创新创业学院应急预案
为确创新创业学院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秩序稳定,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机械事故、火灾、地震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创新创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学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在校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学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查指导。
2、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借用建龙学术报告厅场地的相关组织者、发起者在事故发生时有责任无条件配合、服从应急小组的处理以及疏导方案,但对事件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实行谁借用谁担责原则。
4、科学馆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二、科学馆建龙学术报告厅基本情况:
报告厅出口2处,大型活动可容纳300人。科学馆建龙学术报告厅大型活动,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创新创业学院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监测与报告
1、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活动管理人员、学校门卫等一旦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
2、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4、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突发事件发生并上报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服从学校安排,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进行救治。
五、应急预防措施
1、火灾
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活动场所的火灾,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
(1)发生大型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
(2)一般火灾(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校领导小组。
2、地震
发生自然灾害地震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停止活动,及时作出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
3、踩踏事件、机械事故
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应急小组将严格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学校安全部门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