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安全管理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校安全管理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维护学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投入。
第三条 提取原则
安全管理费用是指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提取的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条件的资金。
学校安全管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学校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
第四条 安全管理项目库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管理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
在上述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五条 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费用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实行学校统筹、专项安全归口管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1.安委会负责保证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
2.安委会每年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管理项目、项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项目完成和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
3.安全管理费用应单独建帐、专项储存、专项使用。
4.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制分工,负责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职业健康监测和监护的支出以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等。
5.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安全管理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 安全管理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