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6-01-31浏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涉及我校师生的校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东北大学应对校外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在学校总体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国家主席令2002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4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588号)

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8)《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的通知》(教办〔200911号)

9)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及所属二级部门组织的校外参观实习、社会实践、研究生实习实践、科研创新和境内交流等群体性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东北大学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学校应急预案职能部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组成。

1)学校应急预案。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2)相关职能部门在学校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学校本领域的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各相关部门在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下,根据相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本部门的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适时修订、完善。

1.5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快速处置

学校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学校突发事件前方工作组(以下简称“前方工作组”)为核心的处置校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学校应对涉及我校师生的校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相关事故案例的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建立健全学校与上级部门、地方政府、涉事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充分依靠和发挥地方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要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在物资、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学校要增强舆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事件分级及应急响应

2.1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我校实际,一般分为四级: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分级标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的依据。具体分级方式如下:

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①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师生轻伤;

 ②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①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师生轻伤;

 ②造成1名师生重伤;

 ③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①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轻伤;

 ②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师生重伤;

 ③对学校教学秩序或声誉产生重大影响。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①造成10人以上师生轻伤;

 ②造成3人以上师生重伤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

 ③对学校教学秩序或声誉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2应急响应

2.2.1接警

我校师生员工在校外参观实习、社会实践、研究生实习实践、科研创新和境内交流等遭遇突发事件后,事件发现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至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接到突发事报警后,根据事件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立即上报(紧急情况时,事故发现人员或其他人员可以越级上报)主管副校长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师生在自救完成后,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直至学校现场工作组抵达

2.2.2响应级别确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进一步查明事件的种类、性质、威胁情况、危害程度和范围等情况:

1)当事不足以启动应急体系的Ⅳ级响应级别时,部门负责人通知现场相关人员,关闭响应。

2)当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部门负责人下令启动《部门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应急结束后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报主管副校长。

3)当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主管副校长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主管副校长下令启动相关职能部门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应急结束后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报校长。

4)当发生Ⅱ级突发事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党校办党校办立即向书记和校长汇报经书记和校长研究后,下令启动东北大学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立即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事件前方工作》和《***事件后方业务保障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确定人员构成,前方工作组各成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5)当发生Ⅰ级突发事件书记和校长研究后,下令启动东北大学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扩大应急响应范围,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发出请求,立即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事件前方工作》和《***事件后方业务保障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确定人员构成,前方工作组各成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行动、迅速高效并有序地组织开展校外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发生校外突发事件Ⅱ级Ⅰ级事件时,学校立即成立“东北大学校外突发应急事件前方工作组和“后方业务保障组”并主动参与地方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实现统一指挥调度,确保应急处置协同高效。

各部门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职能部门校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部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应包括“校外突发应急事件前方工作组”和“后方业务保障组”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构成。

3.1.1东北大学校外突发应急事件前方工作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相关业务副校长、分管本科生或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  员:各现场工作小组成员

秘  书:安委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前方各项工作,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争取指导支持解决难点问题,为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确定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全力推动应急处置工作高质量开展。

3)负责信息的接收与发布,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事故相关信息。因突发事件产生网络舆情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舆情情况,做好部门之间沟通联动,准确研判形势、加强信息共享、科学应对处置,把事件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

4)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修改和完善学校相关应急预案。

前方工作组根据需要可下设6个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副书记或副校长

组  员:涉事相关部门、党校办和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联络员:涉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制定前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收集、汇总工作信息并及时向工作组和学校报告,沟通协调联络,资源、住宿、车辆、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起草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安抚工作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本科生或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组  员: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涉事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若干教师(含心理教师)和工作人员

联络员:涉事相关部门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主要职责:安抚受伤和未受伤学生,稳定疏导学生情绪,结合实际情况保障学生快速安全顺利返校,建立善后工作机制,11成立安抚专班,落实返校后心理疏导和干预方案,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抚慰工作组

组长:分管本科生或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组员:若干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联络员: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或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抚慰小组,尽早联络遇难人员家属,做好行程安排,全程做好家属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配合调查组

组长:相关业务副校长

组员:涉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和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联络员:涉事部门业务主任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配合调查组及时取证按照调查组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准备调查组调阅的资料;安排专人与调查组保持实时沟通安排相关人员配合调查组访谈;根据调查组需要及时协调各方资源,为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学校纪委涉事单位纪委联合地方纪委同步开展责任调查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分管本科生或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组  员: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或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相关业务部门副处长、法律专家

联络员:相关业务部门副处长

主要职责:积极与家属沟通,妥善协商解决家属相关诉求,高效推进赔偿事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舆情管控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书记

组  员: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涉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校办副主任

联络员:宣传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舆情监测处置、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1.2后方业务保障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在校校领导

组  员:党校办、纪委办、学生指导服务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宣传部、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涉事部门负责人及教师。

联络员:相关业务部门副处长

职  责:负责事故调查相关材料收集和汇总,舆情监测处置、对外信息发布、经历突发事件人员回校后安抚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1.3工作要求

1.各成员应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组长的领导下,按职责范围开展相关工作。后方业务保障组在校内开展工作,为各组提供业务支撑和保障。

2.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会议调度机制,按照“两会一备”原则,工作组每天定期召开会议。“两会”即工作组全员参加的调度会和工作布置会;“一备”即下设的各小组随时根据情况召开的研究推进会议。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工作小组原则上每日13002000前简要汇报工作情况,含工作进展、下一步计划、经验总结和问题反思、组内人员变动情况等。

3)建立对外联络机制,积极对接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属地政府和涉事单位,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事宜。

4)建立人员动态调整机制。

3.严格工作纪律

1)每天早晨上班时间原则上为8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各成员保持手机畅通,随时联络相关事宜。

3)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4)未经批准不得接受任何采访。

5)注意工作态度,注意工作细节。

6)无私奉献,按照学校和领导要求,全身心投入积极开展工作。

4信息报告程序

4.1信息报告原则

1)快速:最先发现突发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报告。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预警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长、书记报告,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4.2信息报告机制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1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单位(全称)、地点、师生(涉事)情况、事件经过、现场情况、伤亡人数与财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理、救援情况、家属情况、家长情况、舆情处置情况、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结果报送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情况、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5.信息发布

学校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牢把握舆论控制和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加强源头信息管控,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等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明确师生接受媒体采访要求,拟定统一答复口径,必要时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有关事件详情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程度等情况,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宣传部门工作安排,通过有关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和校园网等方式发布。

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应急结束

6.1应急终止的基本条件

1)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2)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事故报告已制定完成

3)事故的善后处理,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结束;

4)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已执行并检查确认。

6.2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

1)事故隐患消除后,各相应等级负责人宣布应急结束命令。

2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各部门务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拧紧责任链条,坚决维护稳定局面。在全校范围内举一反三开展全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灾害风险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核实整改成果,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7.应急预案管理

7.1培训

学校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对各级领导等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各类事故紧急救护能力

1)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以提高指挥和救援能力。

2)各学院对全体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救援、自救等应急处理教育。

3)对各关键岗位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并贯彻执行

7.2演练

1)应急演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培训应急队伍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应急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预案。

2)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评价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

 ①参加演练的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②起止时间;

 ③演练的项目和内容;

 ④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⑤演练动用的设备及物资;

 ⑥演练的效果;

 ⑦演练过程中记录的文字和影像资料等。

3)演练形式:按照应急演练的内容,可分为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按照演练的形式,可分为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

 ①综合演练:根据情景事件要素,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包括预警、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与救援、保障与恢复等应急行动和应对措施的全部应急功能的演练活动。

 ②专项演练:根据情景事件要素,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某项或数项应对措施或应急行动的部分应急功能的演练活动。

 ③现场演练:选择(或模拟)生产建设某个工艺流程或场所,现场设置情景事件要素,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预警、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与救援等应急行动和应对措施的演练活动。

 ④桌面演练:设置情景事件要素,在室内会议桌面(图纸、沙盘、计算机系统)上,按照应急预案模拟实施预警、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与救援等应急行动和应对措施的演练活动。

7.3应急预案修订

本预案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修订工作,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1)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定期评审;

2)培训、演练和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4)其他需要进行修订的情形。

7.4应急预案实施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8.奖惩与责任

8.1表彰或者奖励

在学校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处置中,有如下表现的,可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1)高效、全面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处罚或者责任追究

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对应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玩忽职守,引发事故发生的;

3)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事故处置时机的;

4)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前方工作组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处置资金或者物资的;

6)阻碍应急处置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妨碍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

9.其他

如果突发事件伤害人员涉及教职工,各组人员构成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