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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26〕2号)、《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26〕1号)、《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创新特长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推荐2027届创新特长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方针,严格按标准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二、组织单位
创新创业学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通知发布(9月1日)
创新创业学院向全校各学院(部)下发创新特长生推免工作通知。
(二)申请及材料报送(9月4日9:00-14:00)
1.申请条件:以《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创新特长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要求为准,且已参与预报名并通过预报名审核(名单见附件5)。
2.材料报送:9月4日9:00开始,14:00截止,原则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科学馆212室,逾期不再接收:
(1)学生本人签字、学院教学办老师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原件一份(见附件1);
(2)学生本人最新盖章版成绩单纸质版一份;
(3)德育成绩加分证明材料(证书等)纸质版一份;
(4)竞赛(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学生本人签字的《推免志愿及承诺书》纸质版一份(见附件6);
(6)如本人确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场提交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但须签署委托书(见附件7);
(7)竞赛或大创项目指导教师(1位即可)撰写并签字的《推荐信》纸质版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8)。
(三)资格审核(9月4日)
创新创业学院对提出申请参加创新特长生推免遴选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通过资格审核拟推荐参加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进行公布。
(四)学生创新成果质量与贡献认定答辩会(9月8日)
创新创业学院依据《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创新特长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对参加创新特长生推免遴选的学生进行创新成果质量与贡献认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对参加创新特长生推免遴选学生的最终“综合排名”及拟推荐名单在“东大创新网”进行公示。
四、申诉
如对创新特长生推免遴选工作的环节、做法、结果等有疑义的,可在创新特长生推免遴选工作结束前,实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出申诉。经查实,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存在不实之处或经查实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具体责任人追究责任。联系人:顾老师,邮箱:neu90111@163.com。
附件1: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创新特长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rar
附件3:关于印发《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东北大学2027届创新特长类推免预报名名单.xlsx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