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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关于举办 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东北大学学生创新中心主办,东北大学KAB创业俱乐部承办。

四、参赛要求及安排

(一)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二)参赛人员及组别

1.东北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大赛分组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东北大学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东北大学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三)参赛安排

1.注意:凭项目报名

2.报名时间:6月2日—7月10日下午五点

3.报名邮箱:dbdxcxzx@163.com

(邮件名格式:“互联网+”+项目名称+负责人+手机)

4.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报名汇总表

(3)项目书电子版(格式内容自行设计,字数不超过一万字,A4纸不超过十页)

(4)可附支撑材料

五、大赛奖励

优秀项目推荐参加中国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操作项目优先入驻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六、其他

竞赛联系人:吕宏岩(KAB俱乐部执行主席)18202424762

刘养颐(学生创新中心助理)18202409634

注:每大类具体细分和相关要求请查看“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东北大学学生创新中心

2015年6月3日

东北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