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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9
各项目组:
第十一批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第十批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答辩评审定于10月14日(周六)、13日在南湖校区科学馆和浑南校区生科楼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评审会定于10月14日(周六)、10月13日(周五)在南湖校区科学馆、浑南校区分六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表:
组别 | 学院 | 答辩地点 | 开始时间 | 日期 |
第一组 | 文法、马克思、艺术、管理、建筑 | 科学馆200 | 上午8:30 | 14日 |
第二组 | 资土、机械 | 科学馆402 | 上午8:40 | 14日 |
第三组 | 理学、软件、中荷 | 科学馆302 | 上午8:30 | 14日 |
第四组 | 材料、冶金、EPM、RAL | 科学馆206 | 上午8:00 | 14日 |
第五组 | 信息、计算机、机器人 | 科学馆210 | 上午8:00 | 14日 |
第六组 | 生命 | 浑南生科楼A207 | 下午2:00 | 13日 |
二、答辩要求
答辩按照先中期检查项目后结题验收项目的顺序进行。答辩每组均为10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请各项目组按照本组答辩顺序提前半小时到答辩地点门外签到、等候。
三、注意事项
1. 各答辩项目组统一于 10 月 10日(周二)16:00 之前将 PPT 发送至neu83690117@163.com 邮箱中,PPT 及邮件标题均用“项目编号+中期检查”或者“项目编号+结题验收”命名。答辩材料上交后不允许修改,超过时间不交的项目按照弃权处理,并追究责任;
2.请各项目组同学严格按照本时间做好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3.答辩顺序结合分组情况按序进行,答辩序号详见附件,其中表格包含六组,分六组排列,请认真查看;
4.答辩要求项目组成员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现场出示由指导老师签字盖章的假条说明情况(将请假条提交给签到负责人员即可),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以上通知内容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690117。
附件:答辩顺序表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