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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9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激励学生敢于探索、善于创新、勇于创业,提高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东北大学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荣誉称号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评比和表彰设立的荣誉称号有:
1、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2、2022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干部
3、2022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
4、2022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团队
5、2022年度优秀学生企业
6、2022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7、2022年度科普立项精品活动
8、2022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9、2022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突出贡献奖
10、其他奖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学生、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卓越奖学金)
二、评选组织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评比和表彰工作是在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评选方案组织评选表彰。
三、评选和表彰方案
1、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在职教职工;
(2)热爱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能够围绕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工作;
(3)本年度以负责人身份承办校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本年度较好的组织了本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宣传、项目申报、中期审查、结题考核等环节,通过学校组织的结题验收的项目中,至少有1个优秀项目;
(5)积极开展学院科普活动,在科普立项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6)本年度获得过省级以上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优秀组织或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
注:其中(3)、(4)、(5)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2、2022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东北大学校、院两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校园科技活动学生负责人;
(2)热爱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能够围绕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组织学生活动;
(3)以主要负责人身份,承办两项及以上校级科普活动或组织3项及以上院级科普立项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或在本院开展的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4)本年度获得过省级以上关于学生科技活动的优秀组织或者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优先。
3、2022年度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
评选条件:
(1)校园科技活动优秀学生组织评选范围: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学生社团、班级或团支部;
(2)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校园学生科技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3)本年度成功申请并组织4项及以上“科普立项活动”或组织过一次及以上院级或校级科普立项系列活动;
(4)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生科技类活动并获奖的组织奖的优先考虑。
4、2022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团队
评选条件:
(1)团队组织结构完善,人员安排合理、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的团队文化;
(3)本年度团队至少参加3项国家级竞赛并至少取得国家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4)本年度团队至少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及以上,获评国家级项目或者在结题验收中获得良好及以上成绩的,优先考虑。
5、2022年度优秀学生企业
本奖项旨在挖掘和激励优秀的学生创业企业,通过评选及展示的形式,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求企业核心创始团队或个人(团队或个人持有公司股权33%以上)为我校在校或毕业五年内学生。此外,参评还需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
(1)取得显著经营成果,如企业带动社会就业、获得相关机构投融资认可等。
(2)获得相关行业或政府部门认定,如取得发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3)获得奖项荣誉,如取得过省市及以上各类创业大赛、行业比赛优异成绩等。
(4)积极回馈创新创业教育事业,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促进校企合作,捐赠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等。
6、2022年度优秀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评选条件:
(1)基地建设申报的关键指标均达标,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覆盖全院本科学生超过70%,组织学生深度参与创新创业实践覆盖达全院学生60%以上;
(2)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创新创业“核心指导教师”“双创辅导员”“双创领航员”“班级双创委员”智库和组织队伍建设完备,在教学大赛、专业教育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院级创新创业工作量认定等相关保障、奖励政策合理,对创新创业教育在学院的开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4)发挥学院特色、学科特长和学生特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组织、管理、评审工作中表现突出,项目数量和质量均大幅度提升;
(5)圆满完成学校认定的赛事承办和组织工作,尤其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重点赛事中挖掘、推荐高质量作品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优先考虑。
7、2022年度科普立项精品活动
评选条件:
(1)2022年完成的校园科普立项活动;
(2)活动主题鲜明、目的明确、注重兴趣与专业相结合,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3)活动过程中学生参与性强、积极性高、组织规范、安排妥当、覆盖面大、实践性强、效果显著;
(4)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展览展示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活动成效;
(5)活动具有较好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有固定的学生组织保障其活动效果和连续性。
8、2022年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评选条件:
(1)高校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2)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具备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能够围绕创教业型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指导方面有较深造诣;
(3)积极投身创新创业课程群建设,主动承担并完成创新创业相关必修课、选修课等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认真落实各个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质量高,获同行和学生普遍好评;
(4)具备较强的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指导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在科研训练结题验收中取得优秀成绩、在科技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或者创业企业运营良好且已盈利的;
(5)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教学或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或者在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分会等评选活动中获奖,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方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6)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和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教学大赛,并在大赛中获得相应奖励,将专业教学与创新创业思想进行有机融合。
注:其中(3)(4)(5)(6)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9、2022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突出贡献奖
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东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单位及个人;
(2)积极促进产学研合作,以创新创业教育和研究为载体,实施全过程育人,持续全面为东北大学特色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取得显著成效;
(3)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投入力度,对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给予资金、物质等支持,做出突出贡献。
注:其中(2)(3)满足一条即可申报。
10、其他奖项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学生、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卓越奖学金的评选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相应规定执行,无需单独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按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参评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签字盖章后送达各学院分团委或者教学办(其中,奖项2、3、4、6、7只能送达分团委)申请表可到创新创业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http://cxzx.neu.edu.cn)。
3、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整理后,填写《东北大学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表彰评选汇总表》,于11月17日(周三)16:30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科学馆209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neu83690117@163.com。
联 系 人:朱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83672206、83672207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