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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验收】关于组织第十七批(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第十六批(2022)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各单位:

根据 《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约定,第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第十批(2022年)延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1. 验收对象:2023年第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含资助、自筹项目)以及2022批延期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交结题申请的视为自动弃权,项目终止。

  2. 组织形式:结题验收分为项目自查、资格审查、学院验收现场验收书面评审答辩评审个环节具体时间和内容安排详见附件1其中项目自查由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资格审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院验收由各单位负责;现场验收、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定;现场验收中的成果展投票评选环节,全校师生均可参与。

本次结题验收使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cxcy.neu.edu.cn/,校外使用VPN,所有材料均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上提交,学校设置校院两级管理员账号,资格审查、学院验收均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上确认。“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项目信息自查阶段(2024112-38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登录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核对项目相关信息,有问题的请于202433-8日反馈到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其中,拼写错误问题可以电话反馈,联系方式:024-83672206联系人朱老师、钱老师;其他问题须现场反馈,反馈地点:南湖校区科学馆209

2.资格审查阶段2024313之前

根据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要求,项目结题应有相关成果,项目成果应当与项目类别相对应。结合今年实际情况,确定所有类别项目成果署名要求为: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署名人)须为本科生(项目组成员)

具体成果形式要求如下:

学术创新类:论文已经录用或者发表可在线检索,能够提供录用通知、检索证明期刊

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或外观设计被授权可提供专利证书或者授权通知书;

竞赛储备类:与研究密切相关的成果学校认定的竞赛中荣获省级以上奖励可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等;

成果转化类:签订成果转化协议,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成立创业企业将产品推向市场,并提供相关证明成果转化协议、合同、企业营业执照、销售证明等

科学普及类:完成调查报告,制作可展示的实物成果可提供报告全文、支撑数据、实物照片或展示视频

校企合作类:完成企业命题要求的技术指标,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具体完成情况可以出具企业出具相关证明。

以上项目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限于项目实施周期内(十批:202112-20243月;十批:202212-20243月),且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满足以上条件的各项目组于开学后313之前(周一至09:00-12:0014:00-16:00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纸质版交至南湖校区科学馆209房间浑南校区依据实际情况,学校不定期安排专人现场办理,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创新项目QQ群内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和“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报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承诺书(查看附件3要求:承诺书如实填写,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盖章),对应承诺书内填报的项目成果,项目组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专利或软著著作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竞赛获奖证书、成果转化证明、论文录用通知检索证明和发表论文全文可选择在线下载)企业证明、实照片或视频。以上项目成果信息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须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填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依照“承诺书在前,相关成果证明在后”顺序进行装订(涉及多项成果的,同一成果多个或者多个不同成果可汇总填写在同一承诺书内,承诺书可以加行,但每一成果均须有对应的支撑材料温馨提示: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用于学校存档,但须同时携带原件用于现场查验。

2“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报项目成果

项目负责人须于现场资格审查前,至少提前一天登录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完成项目成果录入,并上传项目成果对应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现场审核过程中,创新创业学院将对照《资格审查承诺书》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对系统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最终确认系统提交的成果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结题成果以及项目是否具备结题资格,并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查结果。温馨提示:填入“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的成果不纳入结题验收考核范畴,不能认定为项目成果

3.项目组总结准备结题材料阶段(2024314-18

通过资格审查的各项目认真填写附件4《结题申请书》(含《项目原创性声明》每个项目组提交至少5张项目组成员共同做实验的照片或者项目成果照片(每张照片须有备注说明),并提交展板材料(用于项目成果展,展板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其中,参与答辩评审的项目制作答辩PPT;已经发表或者录用的论文,请按照附件6的格式要求编辑论文格式,并提交论文电子版,学校将汇总编辑《东北大学本科生学术论文集》。

以上材料电子版须于318日(周16:30,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并提请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系统平台上填写审核意见。

其中,参与答辩评审的所有项目除了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提交结题电子版材料外,还须准备结题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附件3《结题申请书》及项目成果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具体内容由项目组自行决定),上交到项目所属学院教学办公室各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软件学院上交到院团委)。温馨提示结题申请书(含项目原创性说明)务必与支撑材料一同装订提交,供专家组答辩评审时使用

4.学院验收阶段(2024319-25日)

单位325(周一)16:30之前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完成所有通过资格审查项目的学院验收环节,检查项目总结材料是否齐全(详见附件1,查验项目成果与参与评审形式是否对应,并在系统中填报学院验收结果。针对参与答辩评审的项目,各单位需要汇总纸质版材料(结题申请书及支撑材料),按照先资助后自筹、项目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结题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答辩项目的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并提交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科学馆209房间)

5.现场评选、验收阶段(2024329

学校组织“第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暂定329日上午进行现场验收,并现场评选产生“我最喜欢的大学生创新项目”、“最佳创意项目”进行表彰奖励。项目成果展结题验收的必备环节,所有通过资格审的项目组均参加,不参加成果展视为弃权,不给予结题成绩认定。

6.答辩评审、书面评审阶段(2024329-31日)

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以答辩评审和书面评审两种方式评定结题成绩书面评审依托“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开展,答辩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负责人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材料时,需要首先选择结题验收“参与评审形式”,具体要求如下:通过资格审查成果转化类、科学普及类校企合作类项目必须参与答辩评审;学术创新类、技术创新类竞赛储备类项目如申请优秀成绩的,必须参与答辩评审其他项目可由专家组依据项目成果层次和水平,以书面评审方式评定结题成绩申请结题成绩认定的具体评定标准参考如下:

项目

类别

合格

良好

优秀

评审形式

学术

创新类

论文已经录用或发表可在线检索

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SCI检索

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SCI检索,且具有突出的贡献

申请优秀成绩的项目,必须参与答辩评审其他项目可以书面评审方式确定结题成绩

技术

创新类

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被授权

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等授权成果3项及以上

除满足良好成绩条件外,成果属于可展示实物,且项目研究具有其他相关成果。

竞赛

储备类

省级以上竞赛奖励

五星级及以上竞赛国家等奖

五星级及以上竞赛国家一等奖

成果

转化类

签订成果转化协议,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提供相关证明

成立创业企业产品推向市场或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成果转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

必须参与答辩评审

科学

普及类

制作可展示的实物成果或形成调研报告

实物具有较好展示效果调研报告等具有实践参考价值

成果在科技或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必须参与答辩评审

校企

合作类

基本完成企业命题

较好地完成了技术指标要求,且实际应用成效较好

高标准完成技术指标要去,且实际应用效果显著

必须参与答辩评审

满足以上条件项目组可以申请参与对应级别结题成绩评定,但结题的最终成绩以专家组书面、答辩评审成绩为准。其中参与答辩评审的项目组提供答辩PPT内容主要围绕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研究情况、项目成员学习情况、项目阶段成果及创新点、教师指导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重点突出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成果,答辩内容要求简单明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成果展项目答辩书面评审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的项目。同时根据项目成果展现场投票情况,评选出“我最喜欢的创新项目”、“最佳创意项目”其中,获得优秀成绩的项目或者高水平论文可以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在新的竞赛管理办法中认定为六星级竞赛)

项目延期或终止

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但项目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预期项目无法完成的,可以申请项目终止。项目研究允许失败,但学校不支持无理由终止项目,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申请须事前征求项目成员及导师意见。项目终止后,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不享受相关政策,学校对项目不给予认定。

申请项目延期或终止的,项目负责人须在313日之前登录“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申请延期须明确选择延期时间,申请终止须详细说明经费花销、终止理由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等。延期和终止申请须由指导教师和所属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认定,项目负责人可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中查询申请审核情况。

六、咨询方式

针对以上通知内容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联系。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4-83672206;钱老师024-83672207

针对“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填报有相关技术问题,可以咨询史利伟老师,联系方式QQ号码1727016330(十六批、十七批创新项目QQ群可查找,寒假期间可以进行项目信息补录)

附件:

1.&批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安排表

2.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说明

3.资格审查承诺书

4.项目结题验收书(含原创性声明)

5.展板格式要求(现场验收情况说明)

6.论文格式要求(电子版)



东北大学新创业学院

二○二十二

关于组织第十七批(202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的通知【最终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