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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东北大学第十九批(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具体可分为如下类别:
1.学术创新类: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内容,围绕某一特定专业领域开展突破性的实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以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录用或发表)为主。
2.技术创新类:以重要技术革新、突破为目标,建立新的产品、工艺、系统或进行实质性的改进,成果形式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已授权)为主。
3.竞赛储备类:以参与竞赛为目的,结合科技竞赛开展的各类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以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竞赛成绩为主(学校认定的竞赛名录详见附件1)。
4.成果孵化类: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实践或市场推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在创造市场价值和提升学校声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果形式以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为主。
5.科学普及类:以科技创新为基本形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等相关实践活动,成果形式以实物、发明制作为主,同时,项目团队须依托项目成果开展科普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6.校企合作类:以学生创业企业实际问题入手,采取校企合作模式推动项目实施。该类项目的资金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支持,学生创业企业按照学校资助资金不低于1:1配比额外增加资金支持。项目成果由企业和项目团队共有,项目成果参与竞赛等活动需征得企业同意,项目成果转化中涉及的资产收益部分以双方约定为准(学生创业企业命题指南详见附件2,只有从该指南中选择命题的项目才可列为校企合作项目)。
温馨提示:请各项目组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定位慎重选择申报类别。项目申报类别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允许修改,项目结题将严格依照各类别所对应的成果形式进行审核。
二、立项范围
项目内容符合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论证充分,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立项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调研的能够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生命医疗、人工智能、重大装备、环境保护、东北振兴等)的研究项目、调查报告以及多学科交叉类项目;
2.大学生创新基地、学生创新团队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研究项目;
3.与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互联网+、机械设计、节能减排等)前期研究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4.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5.大学生科普节直立项目以及探索性研究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等已经通过结题验收且具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
6.校企合作类项目属于定向立项项目,其选题由学生创业企业拟定;
7.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学校与中国医科大学连续两年开展本科生科研项目合作,2025年不再单独征集,如有相关课题研究可以在本次项目申报中一并提交,合作项目相关要求和政策与往年不变,具体详见东大创新网往年通知);
8.有利于学校创新创业活动开展的其他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
1.申请者为本科生,应品学兼优,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本批次立项中,每名学生只能申报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2.项目团队由核心成员和预备成员组成,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核心成员(最多2名,其中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由大三或大二高年级学生组成,预备成员在大二或大一优秀学生中选择。各单位需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习成绩,确保成绩无挂科(不含挂科后补考通过的)。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项目研究,鼓励跨学科申报。
3.作为第十七批创新训练项目的预备成员,可以优先作为核心成员申请第十九批创新训练项目。
(4)申报本批资助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当选修学校开设的《工程技术创新方法》或《打开思维的盒子:创新40法》创新方法课程。
(5)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6)有意向或已选择外出交流的学生不能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二)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聘任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参与项目指导工作,对于创新创业经验丰富的教师可以不受职称或学位条件限制。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等同于本科生教学工作,依据项目结题验收成绩计算相应工作量及课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终)止的项目不计算工作量。1名指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3个创新训练项目。
2.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三个月,有意向或已确定年度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得指导创新训练项目。各学院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应随时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情况。
四、项目运行周期与经费安排
创新训练项目运行周期一般为1年。在经费来源上,可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按照项目运行周期,资助方式具体如下:
(一)资助项目经费
校级立项评审后,确定资助和自筹项目名单,并针对资助项目划拨启动经费,项目中期检查确定项目级别后,最终确定项目资助额度。其中,资助项目按级别划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资助经费额度上限(理工科类/文科类)分别为0.5/0.2万元、1.0/0.3万元和1.5/0.5万元,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实验材料,测试、化验、调研、发表论文等实践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自筹项目经费
自筹项目无前期经费支持,但通过中期检查的自筹经费项目可在中期检查之后获得一定项目成果经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的自筹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上限(理工科类/文科类)分别为0.2/0.1万元、0.3/0.2万元和0.5/0.3万元,其他所需经费由指导教师或学院(部门)安排。
自筹项目与资助项目除经费来源不同、单独管理外,无其他区别。学校鼓励各单位独设立院级创新训练项目经费,并组织实施院级创新训练项目。院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及院级项目立项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
(三)项目成果经费
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须为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否则不给予经费资助。其中,论文版面费、差旅费等资助须同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原则上不资助高收费论文、开源期刊论文;除计算机A类会议外,不资助会议论文。
(四)经费执行要求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经费开支项目的报销由项目成员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确认,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后方可报销。
在申报的创新训练项目中,项目依托实验室所提供的研究设备和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应满足项目实施的基本需要,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购置仪器设备以及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实验室必备品,不得采购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办公或者生活用品。
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须符合学校经费管理规定。其中,资助项目的前期启动经费须在中期检查之前执行完毕;项目整体经费额度(含前期启动经费)须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执行50%、9月30日之前执行75%、12月中旬前执行100%,未达到执行标准的经费额度扣除。
项目评审形式
自筹项目申报仅须项目负责人系统内完成项目在线申报,评审专家将依托系统以书面评审形式完成项目评定。资助项目须按照所属学院或学校要求完成院校两级评审,评审专家将以现场答辩形式完成项目评定。
院校两级评审中,没有入围资助项目名单的项目,可以申请转为自筹。系统填报时,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选择项目资金来源,并完成转自筹意愿调查。
六、日程安排
(一)立项申报(2024年11月19日之前)
通知发布即日起,各单位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积极宣传,为学生组队、师生互选搭建平台。申报者要认真审题、选题、组队、预研,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项目申报书内容(附件3),申请资助项目须同时准备答辩PPT(获优直推、科普节直立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 http://cxcy.neu.edu.cn/,完成系统在线申报,经指导教师审核后申报成功。学生申报、教师审核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11月11日8:00开启,11月19日24:00关闭。
2.院级评审(2024年11月25日之前)
各学院的院级评审时间可自行安排。学校鼓励各学院以答辩会的形式开展院级评审工作,并依据评审成绩确定“直立资助项目”“推荐参与学校评审的资助项目”以及“自筹项目”。
学校鼓励各单位和教师自筹经费支持本科生科研训练,各单位每立项3个自筹项目,学校奖励1个资助项目推荐名额。当年度推荐学校答辩的资助项目(不含直立资助项目、获优直推项目、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科普节直立项目、三级教授以上的教师指导项目、学生创新团队立项项目、校企合作类项目、中国医科大学合作项目)未达最低限额的,直立资助名额适度缩减;超过最低限额,直立资助名额适度增加。各单位可以推荐学校答辩的资助项目至少1项,最多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其余项目可以自筹经费方式给予立项支持。具体项目数额参见附件5。
上一批次获优项目的指导教师若再次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可直接资助立项(获优直推项目),其他教师不得占用该名额。两名教师共同指导的获优直推名额仅1项。获优直推项目、科普节直立项目均无须参加院校两级评审,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要求直接录入系统,各单位在院级评审中直接推荐为“直立资助项目”,不占用本学院直立资助名额。(具体项目数额和优秀项目名单详见附件5、6)
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三级教授以上的教师指导项目、学生创新团队项目、校企合作类项目、中国医科大学合作项目,虽然不受自筹项目与“推荐参与学校评审的资助项目”比例限制,但仍须参与学校组织的校级立项答辩评审,按照评审成绩确定是否资助立项。(大学生创新基地项目数额详见附件5、学生创新团队名单详见附件7)
各单位须于2024年11月25日(周一)16:30之前完成院级立项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通过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报送,操作指南可以系统内下载查看。同时,针对推荐参与学校评审的资助项目,各单位需要收集一式五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并从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中导出院级评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达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南湖校区科学馆209房间)。
3.材料汇总、书面审查(2024年11月26日-29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交的申报立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确定支持的自筹经费项目名单。
4. 项目立项答辩评审(2024年11月末-12月初)
对各单位推荐参与学校评审的资助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学科方向分组现场答辩评审,最终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东大创新网(创新创业学院网站)。
5.项目实施(2024年12月-2026年3月)
项目获批立项后,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项目研究工作。2024年12月-2025年5月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素质拓展训练营活动,2025年6月左右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确定项目级别),2025年7月前所有立项项目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项目填报,2025年12月-2026年1月发布项目结题通知,2026年3月初进行项目结题资格审查。
6.项目结题验收(2026年3月下旬)
结题验收将依据项目所属类别实施分类考核机制,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立项预期成果要求。同时,与项目类别相对应的项目成果且本科生(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署名人)的至少1项。
结题验收阶段,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十九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展及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答辩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通知要求登录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完成项目填报工作,各单位须及时组织院级评审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附件8。
(二)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按申报类别、学科类别进行划分,具体分类详见项目申报书。原则上,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在同一学院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学校鼓励跨学科项目立项,交叉学科项目可依据研究内容和方向决定申报学院。
(三)校企合作类项目属于定向项目,由学校邀请学生创业企业以及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建评审团单独评审;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合作项目属于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由学校单独设定资助比例,但指导教师须提前与中国医科大学老师做好对接,并在项目申报时明确备注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四)各学院及创新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宣讲会、优秀学生报告会、师生对接会、院级项目答辩会等形式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鼓励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到大学生创新基地申报项目。同时,各学院应广泛开展自筹项目、院级项目立项工作,做好项目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推荐优秀院级项目参加校级评审。
(五)有关项目管理详见附件9《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本次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朱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83672206/83672207;
电子邮箱:NEUxmswzx@163.com;
网络系统填报技术人员:闫老师 15142891723。
拟申报学生可申请加入“优创零距离”QQ群825140602,便于项目相关通知发布和有关问题交流。依托“优创零距离”活动,学校已经开展了项目实施说明会、经验交流会、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分享会等活动。11月初,学校还将依据大家需求,组织项目立项申报的填报指南及申报书撰写定向指导等活动,便于有意向的学生参与项目申报和准备立项答辩。
附件: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第十九批(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1.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分类表
2.学生创业企业命题指南
3.东北大学第十九批(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4.立项申报指南【学生版-指导教师版】
5.东北大学第十九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各单位资助和推荐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
6.第十七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项目、科普节直立项目名单
7.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团队名单【2024版】
8.东北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流程
9.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1: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星级分类表【2023版】.docx附件2:学生创业企业命题【2025版】已更新.docx附件3:东北大学第十九批(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附件4:立项申报指南【学生版-指导教师版】【2024年版】.docx附件5:东北大学第十九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各单位资助和推荐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pdf附件6:第十七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项目、科普节直立项目名单.xlsx附件7:东北大学学生创新团队名单【2024版】.xlsx附件8:东北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流程.doc附件9:东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pdf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