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闻

关于我校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及十八批延期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

各单位:

东北大学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立项及十八批延期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定于2025年11月30日(周日)举行。经过学院评审,共计137个项目直接资助立项、366个项目参与学校资助项目答辩评审、420个项目参与学校自筹项目书面评审、42个延期项目参与结题验收。为了确保评审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对象

评审对象: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以及十八批延期结题项目

评审时间:2025年11月30日(周日)

二、评审形式

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推荐学校参与答辩评审的资助项目以及十八批延期项目中的科学普及类、成果孵化类、校际合作类项目将通过现场答辩形式开展立项评审。自筹经费项目和十八批延期项目中的学术创新类、技术创新类、竞赛储备类项目将依托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系统通过书面评审方式进行,不参与现场答辩。其中,现场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表:

学科大类

所属小组

学院、单位

答辩项目数量

开始时间

答辩地点

第一大类

(文科类)

第一组

文法10、马克思1、外国语1、艺术3、管理10、建筑2

27

上午8:40

浑南1号教学楼B101

第二大类

(资土、机械)

第二组

资土

44

上午8:00

何世礼教学馆304

第三组

机械30、工程训练中心4

34

上午8:10

何世礼教学馆305

第三大类

(理学、软件、医工、生命)

第四组

理学

29

上午8:20

何世礼教学馆306

第五组

软件

24

上午8:40

浑南1号教学楼B103

第六组

医工27、生命9

36

上午8:40

浑南1号教学楼B105

第四大类

(材料、冶金)

第七组

冶金38、EPM7

45

上午8:00

何世礼教学馆307

第八组

材料21、DSL(数字钢铁)15

36

上午8:10

何世礼教学馆308

第五大类

(信息、计算机、机器人)

第九组

信息41、流程2、延期结题1

44

上午8:00

何世礼教学馆310

第十组

计算机28、机器人13、未来技术学院7

48

上午8:40

浑南1号教学楼B107

候场室

南湖校区

何世礼教学馆210、214

浑南校区

浑南1号教学楼号B109、B111

三、材料提交

参与答辩评审的366个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登录“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 http://cxcy.neu.edu.cn/,在系统内更新答辩PPT,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校级答辩PPT更换说明手册。系统将于2025年11月27日(周四)中午12:00准时关闭,所有项目正式进入专家评审流程。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申报项目的全体成员均需参与答辩评审,着装无统一要求。其中,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

2.申报项目成员不允许有挂科,如有项目成员挂科,及时更换。

3.每个项目答辩时间8-10分钟,答辩顺序详见附件2。其中,立项答辩评审由项目成员结合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分别就项目立项背景、特色与创新、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研究基础、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通过PPT进行陈述。项目陈述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问辩时间为3-5分钟。

4.答辩当天使用的PPT由学校统一从系统内批量下载,现场不允许更换;各答辩小组须于答辩当天准备一式五份项目申报书(文科类8份),现场自行提交评委查阅。

5.答辩当天,各项目组按照答辩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分组进行,各项目组可根据答辩序号预估本组的入场答辩时间,并于预答辩时间提前15分钟到答辩场地外签到并等候,答辩顺序原则上不许调换,除特殊情况外,答辩未到场视作放弃答辩资格。

6.等候答辩期间,项目组成员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答辩候场应满足“答一备二”原则,即1号项目组答辩时,2号、3号项目组应完成签到,并在答辩室外等候。其余项目组可在候场室休息。

7.答辩过程中,项目组成员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陈述时间,答辩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

8.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朱老师:83672206;钱老师:83672207。

附件:

附件1:校级答辩PPT更换说明手册.docx

附件2:东北大学第二十批(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立项答辩顺序表(含十八批延期结题答辩项目)【答辩评审】名单.xls

附件3:东北大学第二十批(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直立资助项目名单【无须答辩评审】.xls

附件4:东北大学第二十批(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自筹项目名单【书面评审】.xls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