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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生在孵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各项目师生:

根据《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学校将在2016312日(周六)开展2016年学生在孵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九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3月之后立项)中的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正在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的创业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市场前景、风险预测、前期成果、后期规划等。各创业团队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提交材料

1、7分钟PPT演示材料;

2、1张电子版项目团队成员与指导教师的合影,照片大小1M以上,照片能体现创业团队文化和企业精神,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要求提交在工作空间内的合影;

3、《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电子版及打印版一式3份;

4、《项目运行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一式3份,格式不限,要求不低于参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比赛的水平。

四、时间安排

1、201639日(周三)上午900-11:00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科学馆308);

2、2016312日(周六)上午830-16:00,进行项目中期答辩(具体答辩教室、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现场使用39日的PPT材料,不允许重新拷贝材料,可以携带现场展示实物,如公司营业执照、企业宣传册、企业宣传视频、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等;

3、2016312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中期检查情况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五、其他

1、公布中期检查结果后,合格的项目,学校划拨相应资源继续给予支持;不合格项目,团队退回设备、空间、书籍等相应物化的支持资源,取消进一步资助;

2、因各种原因没有顺利进行的项目,团队仍需填写提交《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说明终止原因和团队感悟,并退回设备、空间、书籍等相应物化的支持资源;

3、项目进展顺利,已达到立项目的和结题条件的项目可同时申请结题,中期检查答辩可代替结题答辩,结题后的项目学校不再给予资源支持。

结题标准:

1)合理制定创业计划书;

2)完成某一行业的行业状况调查及行业调查报告;

3)参加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4)获得可应用于某领域的专利;

5)完成技术成果转让,获得相应经济利益;

6)成功创办企业;

7)完成企业再成长;

说明:

各项目必须完成1)、2);

另外,创业训练项目,至少要完成3)、4)、5)、6)中的1项;

创业实践项目,至少要完成3)、4)、5)、6)中的2项;

创业孵化项目,至少要完成4)、5)、6)、7)中的2项;

团队需填写《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按项目所能达到的结题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市场调研报告、失败原因分析报告等。

 

附件1:《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项目名录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