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闻
[发布时间]:2016-01-07
各项目师生:
根据《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讨论稿)》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学校将在2016年3月12日(周六)开展2016年学生在孵创业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九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3月之后立项)中的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正在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的创业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市场前景、风险预测、前期成果、后期规划等。各创业团队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作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提交材料
1、7分钟PPT演示材料;
2、1张电子版项目团队成员与指导教师的合影,照片大小1M以上,照片能体现创业团队文化和企业精神,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项目要求提交在工作空间内的合影;
3、《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电子版及打印版一式3份;
4、《项目运行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一式3份,格式不限,要求不低于参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省级比赛的水平。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3月9日(周三)上午9:00-11:00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科学馆308);
2、2016年3月12日(周六)上午8:30-16:00,进行项目中期答辩(具体答辩教室、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现场使用3月9日的PPT材料,不允许重新拷贝材料,可以携带现场展示实物,如公司营业执照、企业宣传册、企业宣传视频、产品说明书、产品实物等;
3、2016年3月12日—20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中期检查情况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五、其他
1、公布中期检查结果后,合格的项目,学校划拨相应资源继续给予支持;不合格项目,团队退回设备、空间、书籍等相应物化的支持资源,取消进一步资助;
2、因各种原因没有顺利进行的项目,团队仍需填写提交《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说明终止原因和团队感悟,并退回设备、空间、书籍等相应物化的支持资源;
3、项目进展顺利,已达到立项目的和结题条件的项目可同时申请结题,中期检查答辩可代替结题答辩,结题后的项目学校不再给予资源支持。
结题标准:
1)合理制定创业计划书;
2)完成某一行业的行业状况调查及行业调查报告;
3)参加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4)获得可应用于某领域的专利;
5)完成技术成果转让,获得相应经济利益;
6)成功创办企业;
7)完成企业再成长;
说明:
各项目必须完成1)、2);
另外,创业训练项目,至少要完成3)、4)、5)、6)中的1项;
创业实践项目,至少要完成3)、4)、5)、6)中的2项;
创业孵化项目,至少要完成4)、5)、6)、7)中的2项;
团队需填写《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并按项目所能达到的结题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市场调研报告、失败原因分析报告等。
附件1:《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东北大学学生创业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3:项目名录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