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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师资招募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1


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要求高等学校创造条件,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创新创业学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面向全校同学开设“创业基础”课程。为保证课程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特面向广大专业教师开展师资招募、培训与课程建设工作,现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推荐师资人选,具体要求如下:

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

授课对象:全校大一本科生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

课程性质:必修课

课程学时:32学时

课程学分:2学分

第一次开课时间:20173

二、推荐对象

1.积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教师,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创业实践人士;

2.所推荐教师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且能够保证授课时间和授课效果。

三、培养机制

1.培训时间:第一期培训为2016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方式:采取校内集中培训和校外分批集训的方式,共同学习和研究创业精神与人生发展、团队管理与领导力提升、机会与风险识别、资源筹集与管理、创业规划与计划书写作、新企业的创办与管理、工程技术创新方法等内容。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国家相关部门授予创业指导师资质证书;

3.管理机制:教师持创业指导师资质证书上岗任教,授课效果优秀的推荐参加创新创业教学示范课评比,并提供机会出国交流学习。学校支持与本课程相关的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专著出版、交流学习的相关经费。

四、名额要求

1.以2015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数为测算基础,按每100名学生配备1位“创业基础”任课教师的标准进行测算,各学院推荐名额如表1所示;

2.各学院所推荐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创业实践人士不占学院名额;

3.创业教育基础好,有师资培训需求的学院可适当增加名额;

4.学校机关、直属部门等单位中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热情的教师可单独推荐。

 

1 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师资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师资数

2015年招生计划数

推荐师资数

工商管理学院

4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6

江河建筑学院

1

理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体育部

1

软件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2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6

文法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3

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2

艺术学院

1

冶金学院

5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5

材料与科学与工程学院

4

 

 

合计

53 

五、师资推荐截止时间

2016年318日(星期五)下班前

六、推荐方式

各学院请将《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师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科学馆308),电子版发送至neuvwo@163.com。联系人:黄晓颖,办公电话:90169

附件:东北大学“创业基础”课程师资推荐名单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