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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14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创业教育实际,自2015年1月起创新创业学院每季度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创业项目,2016年第一季度(以“东北大学第十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方式进行)共收到项目申请21个,经评审同意其中15个项目立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布之日始至3月1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异议材料请送创新创业学院创业部(科学馆308)。公示期截止,项目正式立项。同意立项项目试运营期3个月,3个月无实际进展的项目终止项目支持。
项目支持经费上限,创业训练项目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5万元,创业孵化项目30万元。
附件:立项表单
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