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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9
一、答辩评审时间及地点
参加答辩项目组:2017年本科生重大科研项目
答辩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5日(周日)上午
评审地点:南湖校区科学馆,具体时间、教室见下表:
二、评审方式
评审将通过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超过13分钟。由项目成员着重从项目按照计划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研究数据及研究结果情况、项目成员学习情况(包括分工及工作量情况)、项目预期及阶段成果、教师指导情况、经费花销情况以及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方面通过PPT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到时间立刻停止;之后专家进行提问,提问由项目组成员回答,时间为4-5分钟。
三、准备工作
1.项目成员按要求填写《东北大学2017年度本科生重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并提供相应成果佐证材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学院教学办(软件学院由学办负责)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11日(周三)16:30 之前上交(要求纸质材料一式 5 份)到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科学馆207房间),对应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neu83690117@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项目编码+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材料应当在纸质版材料之前提交,当场核对,未提交电子版的不接受纸质版材料)。
2.请各项目组依据该时间要求准备项目答辩PPT(PPT建议为2007版本),并于10 月 12日(周四)16:30 之前将 PPT发送至邮箱neu83690117@163.com,邮件标题均用“项目编号+中期检查”命名。答辩材料上交后不允许修改,超过时间不交的项目按照弃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全体成员,均需参与答辩评审过程。指导教师不参加立项答辩。各项目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并于10月13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由指导教师签字的请假条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科学馆207房间)。无故有成员不参加答辩的项目组取消立项资格。
2.答辩期间,请项目组携带科研日志,如专家需要须提请审核。
3.申报项目成员不允许有挂科,如有项目成员挂科及时更换,若不主动上报被发现后项目直接取消。
4.答辩按照答辩序号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各项目组可根据答辩序号预计本组答辩时间(每组答辩时间总时间按13分钟计算),并在预计答辩时间半小时前到达答辩地点签到,逾期不候,并取消答辩资格。
5.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各学院负责老师或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朱翠兰老师。
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联系电话:83690117或83690157。
附件:答辩评审顺序表(四个组别)
东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