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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6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献身、求实、团结、创新”的优良校风,促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热爱科学、乐于探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在校园里形成崇尚创新、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风气,激励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追求创新,报效祖国,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启动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东北大学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人数
10人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目的明确。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国家、国际发明专利。
2.在国际或全国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取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成绩特别优异,取得重大突破。
3.在国际正式期刊、国内核心期刊或杂志上发表较高水平论文,被SCI、CSSCI检索或者在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4.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5.成功创办公司企业,公司企业法人运营状态良好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营团队,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6.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以上条件中所列举的成果或者荣誉,均须依托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产生、获得,与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无关的不予认定。其中,研究生仅有论文成果的,不支持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申报(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7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的宣传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个人事迹材料。
(二)院级推荐(2026年1月8日-16日)
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之后,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班子会讨论确定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推荐人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累计不超过3人。
(三)校级初评(2026年3月初)
以书面评审方式,启动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校级初选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校级终评(2026年3月中下旬)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现场答辩评审,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校长办公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由校长签发表彰决定。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每名学生奖励奖金1万元。
五、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需提交附件1: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表(A4双面打印、学院签署意见盖学院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检索证明等),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学号,创新创业事迹和主要成果限于300字以内,主要用于网络宣传使用。相关内容填写附件2: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汇总表。
(三)个人照片。要求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1张,生活或活动照片1-3张(蓝色背景),每张照片可以附加说明,大小不低于1M/张。
(四)个人事迹总结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表现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重点是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情况。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要求拟定标题,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文字生动,不少于3000字,适合在网络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广泛宣传评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二)参评学生要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可到创新创业学院网站下载(http://cxzx.neu.edu.cn)。
(三)各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做好院级推荐工作,并于2026年1月16日16:30前将推荐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eu83690117@163.com,纸质版报送评选办公室(科学馆209房间)。
附件:
1.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表
2.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汇总表
附件1: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北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创新创业“校长奖章”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