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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7
各单位、各项目组:
为促进项目优化实施,全面把握2026年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包含立项项目录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以及学校中期检查两个环节,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录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须录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s://cxcy.upln.cn),待中期检查结果公示后,学校将统一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为所有项目确定项目级别。
立项项目录入工作纳入院级绩效考核,请各单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确保立项项目录入率100%,项目录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3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项目中期检查
第二十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须参加中期检查,无故不参加的,视为弃权,项目被动终止。本次中期检查依托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系统开展。
1.检查内容
拟从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研究数据及研究结果情况、项目成员学习情况(包括分工及工作量情况)、项目创新点及阶段成果、教师指导情况以及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检查,请各项目组登录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完成对应信息填报和材料提交。
2.检查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申请国家级项目的团队需要参加现场答辩评审;申请省级、校级项目的团队参与书面评审。
3.时间安排
中期检查分为项目自查、学院审核、学校评审三个环节,具体如下:
(1)项目自查(2026年4月27日-5月26日)
项目自查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项目组成员填写附件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由项目负责人在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平台上提交中期检查材料,选择申请认定的项目级别和评审形式,经指导教师审核后,项目材料流转至各单位进行院级审核。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指导教师版)详见附件3。对应申请的级别认定、评审形式和材料清单详见下表:
申请级别 | 项目进展 | 准备材料清单 | 评审形式 |
国家级 | 项目进展顺利、取得较为明显的阶段性进展或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安排科学合理,项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 中期检查报告书、相应进展或成果佐证材料等、答辩PPT | 现场答辩评审 |
省级 | 项目进展基本顺利、取得一定阶段性进展,下一步研究计划安排较为合理,项目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 中期检查报告书、相应进展或成果佐证材料等 | 书面评审 |
校级 | 项目进展基本顺利,下一步研究计划安排较为合理,项目具有继续实施的价值。 | 中期检查报告书 | 书面评审 |
其中,答辩PPT以项目编码命名,内容重点突出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项目安排等,具体内容参见中期检查报告书。答辩PPT内容要求简单明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中期检查报告书、答辩PPT、项目相应进展或成果的佐证材料等分别上传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其中,中期检查报告书须全体成员签字后扫描PDF上传,以方便评委在线预览;项目进展或阶段成果的佐证材料须足以证明项目取得的明显进展或者与阶段成果对应,形成良好的佐证关系。
原则上,中期检查材料上交后不允许修改。逾期不交的按弃权处理,项目被动终止。
(2)院级审核(2026年5月27日-29日)
院级审核由各单位负责,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院管理员版)。
(3)学校评审(2026年5月30日-6月7日)
学校评审包含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两种形式,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定。其中,书面评审依托“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开展,现场答辩评审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暂定6月6日-7日,具体答辩时间、答辩顺序、答辩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评审以学科特点和所属学院分组,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工作。项目成员按照时间安排,使用 PPT 进行现场答辩。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给出评审结果。答辩限时 8分钟以内。其中,项目陈述时间 5 分钟、专家提问 3分钟左右。
5.项目变更
项目中期检查之前涉及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变更的,均须在“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内提交。其中,项目成员变更需要填写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4)。原则上,中期之后除了项目成员退出,不再接受项目成员及导师变更申请。
6.结果运用
(1)项目级别认定
依据评审专家检查结果,将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分为四个层次:优秀、良好、合格、差,并确定项目级别。
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项目,分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具体数量依据国家、省要求按照比例确定。项目级别确定后,学校将针对资助项目下拨相应的第二期项目经费;针对自筹项目划拨一定项目成果经费,对应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的经费额度(理工科类/文科类)分别为0.2/0.1万元、0.3/0.2万元和0.5/0.3万元。
被评为差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交创新创业学院,经专家检查通过的,将确定为校级项目;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被终止的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和指导工作量,且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项目。因故项目无法进行的,项目组可以在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主动申请项目终止。申请终止的项目也须按照规定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录入工作,否则无法启动项目终止的申请流程。
本次中期检查成绩不计入项目结题最终成绩。
(2)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遴选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可以适度提高资金支持额度,并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请有意向参评的项目组在提交中期检查申请时明确做出选择“是否参与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遴选”。温馨提示,只有申请国家级项目评定且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才可以申请参加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遴选。
三、相关要求
1.各立项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项目信息和立项申报书录入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中期检查相应材料,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视为项目弃权,并追究责任。其中,项目编码和项目信息不明确的,请登录东大创新网查看通知通告栏目中关于二十批立项项目公示的通知附件。
2.中期检查答辩会的答辩时间、顺序将于5月末在二十批创新项目QQ群(960553813)和东大创新网公布。请各项目组务必及时关注,根据答辩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3.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项目部:
朱老师,联系电话:83672206;QQ号码:10867946;
钱老师,联系电话:83672207;QQ号码:603571476。
附件1: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东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3: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指导教师版).docx
附件4:东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院管理员版).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27日